新闻中心
刘士余:网络支付管理办法的重点在风控而非限额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网络支付业务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是央行与业界的共识,在此基础上,央行与业界已经互动3年了,目前对账户功能划分和实行额度管理也是属于进一步的共识,但在具体功能划分和具体额度限制方面,业界不同机构之间就有分歧,还需做进一步的沟通和论证。网上流传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是央行和一些支付机构之间进行点对点沟通的最近工作底稿,可以肯定地说,这个办法的重心不在具体额度设定上,而是在业务及流程的各类风险控制上。
“互联网金融是为大众服务的,我们认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沟通同等重要。将来在央行和支付机构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管理办法》还将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如果消费者认为账户功能和具体额度设置不合理,无论是过松还是过紧,均要对相关条款作相应的调整。总之,一定要在监管部门、支付机构、消费者三方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最终出台《管理办法》。”刘士余说。
网上流传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折射出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定位的思考。事实上,世界各国都严格监管大额支付行为,国外的标准还高于中国。
既然是创新,就肯定有失误和风险,创新和风险总是相伴相生。央行认为,在积极支持和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互联网金融蕴藏的风险,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属性和金融风险属性,应当通过适度监管的各项措施将潜在风险控制在可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促进以创新为动力的这一新型金融服务业态在可持续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互联网应用的大众化和金融服务的普惠功能提升已经呈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大趋势,互联网金融是创新的产物,既然是创新,就肯定有失误和风险。一切有利于包容性增长和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创新都应当受到尊重。我们既要包容失误,又要防范风险,坚持底线思维,才能处理好创新、发展与风险之间的关系。” 刘士余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