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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 身份识别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为了进一步提高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有效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64号)(以下简称《通知》),需对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进行身份识别并留存相关信息及资料。我司将持续开展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请配合提供以下信息和资料:
一、提供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范围如下:
(一)公司的受益所有人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超过25%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通过人事、财务等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合伙企业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合伙权益的自然人。
二、提供股权或者控制权相关信息和资料,具体如下:
(一)非自然人客户股权或者控制权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注册证书、持续证明文件、合伙协议、信托协议、备忘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
(二)非自然人客户股东或者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主要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包括相关的投票权类型)等。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通知》和相关监管规定为准。
如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欢迎您随时拨打我司客服热线400-628-6928,也可以向我司客户经理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广东汇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